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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,我還是去墾丁了!


這次的心得:我不像是觀光客、像是假墾丁人 


星期五
開車下去、大家像是瘋子似的,坐了6小時的車竟然沒有人抱怨;這一趟我來的很突然,什麼的沒有帶,好在阿郎的其中一家衝浪店有賣ROXY的比基尼。九點多去泰迪吃飯,喔媽呀又辣又好吃!要付錢時老闆娘還不收,因為有一位朋友的女朋友(寶兒)在墾丁待了三年、這趟很開心有她帶著我們、讓我們渡過了三天不像觀光客的生活。10點等寶兒下班大家去鹿角小酌小聊,鹿角的老闆和老闆娘是台大畢業、不過老闆是屏東人,他們花了好多年打造他們的民宿,真的很用心。


  


聽說星期六男人們一大早六點要和郎家幫的人一起去加樂水衝浪,女人們要去海灘被太陽曬,可是大家都睡過頭了!這天不是週六嗎?觀光客超少的!都在南灣吧?!只有一堆來衝浪的人,這裡實在是不適合玩水,它很特別、看似平坦卻不好下水。我很想要把背心脫掉剩比基尼曬太陽,可是週遭的人都包的緊緊的!我害羞不好意思脫、因為我的捏捏沒那麼大,不敢秀出來威風。當然下場就是我的背部很明顯的被太陽曬出"大挖背"!前面還有兩條、靠!其實我也沒有什麼擦防曬油,


 



 



我旁邊的傢伙們都在擦助曬和嬰兒油,他們都想要像木炭看齊!真正瞎的事情是晚上我們大家都聚在阿郎的AT衝浪店,吃了撐到快要吐的一品滷味、不誇張、超大包只要50元,又是因為寶兒的關係。因為今天是星期六,每家店的前面都會擺攤,反正我也沒事,我去陪小豪擺攤,遇到很多好笑的事,其他店的人也跑來湊熱鬧,還有觀光客找我照相!哈、我也是觀光客好嗎?!還遇到老闆喬裝客人,夠瞎的!不過真的很好玩,還賣了三千多元。其實啊、這裡的人很熱情,也不應該說是這









裡的人,他們都是從台北下來的居多,寶兒和小雨都是天母人、小豪是中和人;其實在這裡工作薪水不高,但是大家過的是真正的開心,早上衝浪曬太陽、晚上聊天、走在路上都有人叫你的名字。我這三天腦袋瓜全放空、沒什麼煩惱沒什麼壓力,衣服想穿少就少、想叼煙就叼煙、露出刺青也無所謂,完全不需理會別人眼光,這種感覺我形容不出來,如果我生活在這裡,體悟應該會更深。







星期日趁著中午離開前去南灣曬太陽,曬了一會跑去鹿角吃早餐,小雨承包那裡的早餐,真的很好吃喔!才150元,原本12點要離開,但聊著聊著又忘了時間,其實大家沒有忘、是故意讓時間流逝,之中也夾雜著不想離去的心情!


現在又回到了現實的生活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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